Q3: 對校務行政研提改進意見可有範圍?

提案範圍:

一、關於學校行政業務制度面之創新建議、改進事項,對學校確有實質幫助或效益。

二、關於行政流程之改善與簡化,足以增進行政效率之事項。

三、關於行政管理之改進,足以提高行政效能之事項。